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朋友: 你好!我想在这里了咨询有关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法律问题。 我姐姐在三年前和我前任姐夫因为感情不和离婚,有一3岁的小孩。当初双方协商小孩归父方抚养,当时父方要求女方负担600块,以后不用负担抚养费用。三年期间,女方在离婚不久探望儿子还得允许,时间长了,就不给探望。去年,男方再婚,而且有小孩,经济拮据无力承担于我姐姐所生的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现在小孩每天过着流浪似的生活,吃饭在其大伯家的,而且病了也无钱医治。我姐姐想把儿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所有。虽然我姐姐的经济一般,可是,我爸爸妈妈同意帮其带小孩。请问律师先生,如果我姐姐向法院提起诉讼,会胜诉的机会大吗? 期盼你的专业指导,不胜感激![em11]

婚姻家庭
2005-12-03 15:39: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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