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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爱人腿被汽车倒车撞伤,被撞后还是自己去的医院,因为在脯乳期,无法拍片和用药,仅仅挂号,且当时感觉仅仅疼痛但能走路,感觉应该没事,也就开了2次病假证明(分2次开,第二次上医院开病假证明时,丢失了挂号单的门诊票据),在家休息2周。 后来要求汽车司机赔偿2周的误工费2500元,汽车司机一再推脱说,因为缺少第二次上医院的挂号单门诊票据,保险公司不理赔,(汽车司机也是其所在保险公司的职工)。 我所有凭证都有,包括A.爱人公司合同、B.前3个月工资证明(收入少于3500元)、C.事故责任认定、D.2次上医院的病历卡和病假证明、第一次上医院的挂号单门诊票据(缺少第二次的)、E.公司提供的病假期间少收入证明。 之后我咨询了司机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咨询了其他保险公司(至少3家),都说误工费赔偿可以不需要提供挂号单的门诊票据,说以我们现在的凭证可以得到误工费赔偿。 我们夫妻俩都是公司上上班的,企业效益不好,我们工资也不高,家庭的日常开销很大,很想要回这笔误工费。因为这事花费了我很多精力,而且感觉汽车司机想把这事拖过去赖账,交警队让我去法院告汽车司机。 请问走法律途径的话,我下面该做什么,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谢谢律师!

交通事故
2015-05-24 2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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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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