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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做油漆工作的在工地上班时工具放在堆放的玻璃下边,拿工具时不小心玻璃倒下砸到了腿,大腿粉碎骨折做了手术,(注:我上班的总公司是叫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玻璃是一个叫永盛的玻璃公司提供给科源公司装修用的,玻璃也有堆放不当之处,他是堆放在安全通道里的)出院后私下解决没解决下来,我就请了律师,律师说可以一边走法律程序告玻璃那边人身损害赔偿,另外在去劳动局申请工伤,现在人身损害那边下个月十号就可以开庭了。但是我去劳动局申请工伤,劳动局工作人员说没有劳动合同和任何证据证明,还有去工商局也拿不到那一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所以工伤没有认定下来。我想问的是像我这种情况到底是否可以告了玻璃那边人身损害后在去像我工作的公司去要工伤赔偿?如果可以,在我没有合同和足够的证据(只有工友可以帮我指认确定是在此工作过)时到底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有更多的高明律师帮我出出注意,谢谢大家了。

婚姻家庭
2015-05-26 09:09:4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工资是谁发的,怎么发的?医疗费是谁付的?
    追问:我上班的总公司是**公司,也就是说**公司将油漆活承包给了下面的小包工头,然后我们是给小包工头打工的,这里面的小包公头也包含有两个。我们的工资是上面公司把钱拿下来后发小包工头,小包公头在拿给带班,带班的在发给我们工人手里的,没有认何的工资卡啊什么证据的。住院期间花了六万多,玻璃那边公司出了三万,**这边公司出了三万四千多,(**这边的钱是小包工头在公司里拿出来交的医药费,由于这个事情没有处理好,工程做完以后小包工头的帐总公司没有给他接完,所以包工头说这钱虽然名义上说是公司出的,但其实是公司从他的尾款里支付的,)出院后快过年了嘛找玻璃公司处理这事,玻璃公司和我这边**公司就互相推脱责任,最后玻璃公司又拿了三万块钱作为生活费和后面的治疗费,他说你后面该走法律程序的走法律程序,法院后面判下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所以后来我就请了律师,律师帮我起诉了玻璃公司人身损害,下个月十号就开庭了,这个律师办工伤方面他又不是太懂,他让我自己去劳动局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去申请工伤,劳动局说我没有合同书啊什么的又拿不到企业登记表所以没有认定下来,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解答:你这个是雇员损害的纠纷,不是工伤纠纷,因为实际上你是被包工头所聘请的,这个雇员损害的赔偿金跟玻璃公司的侵权案件有重叠部分的赔偿金是不能重复计算的,实际上你告的是包工头,然后总公司是发包方也有一定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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