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到至今结婚6年,没有领证。感情不合,分居4年多。共同有个5岁男孩,小孩一直是女方都在抚养,男方没有抚养过,怎样向男方争取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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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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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协助处理或到法院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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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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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双方没有领证所以不是合法夫妻,建议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包括之前和之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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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