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个人借贷的问题!
现在有人想问我借款壹佰万元,协商利率为月利率三分。对方愿意以三套住宅和一台车作为抵押!三套房产一套是他自己名下的还有两套分别是其妻哥和外母名下的!
我想问一下1、高利是如何确定的,个人民间借贷出现高利法律是如何看待的。2、借贷是的抵押房产应该做哪些手续才能保证在对方无法偿还的时候,保护我的利益3、对方已婚,在这种情况下借贷应该注意哪些4、抵押物不在债务人名下又该怎么做手续该注意哪些问题!
冒昧的向您提出这么多问题请您谅解,感谢您在百忙中为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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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抵押必须要经过产权人同意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的,否则没用的。要借贷一定要通过银行打款,在让对方写个借条和收条,最好能找几个担保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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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交易要考虑的风险点很高,今晚我给你整体规划设计一下,完了我给你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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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名下的房子他无权抵押给你的,除非房屋产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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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