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一个公司上了一个月班,突然告诉我不适合,我离开后才知道是因为老板的亲戚缺位置。现在发工资,因为我工商银行,公司是招商银行,离开时公司答应我可以发工资到我工商银行,而现在公司说搞忘我工资,要迟一个月发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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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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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故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的工作年限为准,每满1年补偿一个月的本人工资额为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本人工资。
双方就劳动争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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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但用人单位应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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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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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发放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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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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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