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个体饭店,员工在下班途中,坐同事的电动车摔倒,脸部受伤缝针,现员工口头提出辞职,还未同意已经不上班,并说是工伤,要求赔偿5万元,我该怎么处理?!另外,我是个体饭店,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告我,我会受处罚吗?会受怎样的处罚?
-
你好,如果领取了营业执照的,视为劳动关系。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会支付双倍工资。
2、工伤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赔偿。
3、单位可能会被罚款等。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单位应当赔偿。但他同事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这算工伤吗?不是说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才算工伤吗?
解答:如果他座同事的车,乘客是不承担责任,就是无责,当然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的,没有责任认定书的,他是无法申报工伤认定的。
-
未报警无法认定工伤,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南站附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