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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感情破裂想离婚,女儿六岁,双方都想要。平时我上班,白天奶奶带,晚上我带她,每天都要我讲故事,我亲自教她弹钢琴,我是双休的,每到周末,都由我陪她外出游玩。我月薪过万,做海外店铺营运主任,老公月薪4千,每月才两天假期,基本都用到和朋友聚会上了,平时下班在家也是玩手机游戏,没怎么陪女儿玩。而且他是做药店售货员,工作不稳定,这种情况,会判给谁多一点??

婚姻家庭
2015-05-21 12:39: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您好!此种情况,你争取的机会比对方大。
  • 从经济条件、以往小孩生活经历来分析,女方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今后的健康成长。如果真的离婚,法院判小孩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一点。
  • 根据你称述的情况,相对小孩来说,你抚养对小孩的成长会好,要想取得小孩的抚养权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 据你所述,你方对小孩成长更有利,判给你方的机会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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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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