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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1993年结婚,生有一女,于2005年离婚法院判的没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于2006年同居后又生了个男孩。我们当时都没讲我是上门的可到后来她把我两个小孩的姓都跟她,请问我现在想不再和她生活了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5-05-20 16: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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