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去年一个朋友托我给他办工作(国企)(我也是中间介绍人),后来因为企业那面种种原因一直拖延到今年4月份,后来这个朋友就要求退钱,我也答应给他退钱,只是退钱时间有点慢(现在只退出来一部分,另一部分还得等等),我说估计得再等一个月才能都退出来,人家就说等不了那么长时间,要起诉我,请问我怎么办? 还有就是当初给他打了一个收条,内容写的是如果办不成全额退款,如果上班一天,不给予退款,但是去年冬天他还在企业负责人安排下实习了一个多月,后来他自己嫌累就再没去实习,请问这个实习算不算已经上班?如果反诉他已经实习(实习就等于上班)不予给他退钱可以不可以? 如若判决,是否会构成他行贿罪?谢谢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