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跟继父97年结婚,她俩没有孩子,04年我妈公房拆迁,合同是我妈签的,房本下来也是我妈妈的名字,拆迁合同上写明每个被安置人有15平米的优惠购房,被安置人我,我妈,继父,和继父的父母,05年我妈和继父协议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我妈,股票归继父,每个月给我500元的赡养费。06年他们俩复婚,现在我妈和继父要离婚,我们想走起诉离婚,但是继父的父母又起诉我妈,要求要回30平米,我想知道房子当初协议离婚已经写明给我妈了,继父的父母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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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拆迁协议中有他们份额的,他们有权主张。但是需要提供确切证据,你母亲如被起诉,建议你母亲携带起诉状等材料来所面谈,我们帮她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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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这是你母亲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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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议为准。
追问:当初协议继父把房子给我妈了,但是现在继父的父母说他俩也是被安置人,要求要回相应份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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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被安置人已经确定,都可以要求取得相应的优惠。但是家庭内部可以对此作出新的安排,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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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协议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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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离婚时放弃他的份额,继父的父母还是可以要他们的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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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母亲的,与其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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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除了优惠购房面积外是否还有拆迁款?
拆迁款如何约定?
安置房屋出资款是谁出资?
如有问题,欢迎来电详谈。
追问:当初购房16万,继父出了6万,无多余拆迁款,目前房屋价值200万,如果争取的话,最少给他父母多少钱?
解答:可以主张拆迁安置面积指标和房屋面积是两个概念,拒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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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继父的父母有权主张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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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协议约定,房子是属于你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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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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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