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要从常平镇搬迁到大朗镇合同签的是常平镇.我们不想到新厂去上班但是听有的律师说本市内搬迁没有经济补偿金拿。想请问律师工厂不补偿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我们要求厂里按合同地址上班是否合理请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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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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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想到合同上注明的上班的地点以外的地方上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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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里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没有法律依据,是法官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作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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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