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的时候,我问我的朋友借了10万元钱,当时说是我的老乡用,其实是我自己在用,朋友是交了10多年的老朋友了,我借的钱是3分利息的,每月付3千元的利息,但借条上没有写的,后来我把这钱赌输了,差不多有一年要到期了要归还,但还不出,我又问她再借10万,想赢了再一起还,这笔是6分利息,借条还是没有写利息,加上第一笔到期了没有还,3分利息加到6分利息,这样每月还利息就是1万2,第二笔撑不到几个月10万元又没有了,又问她借了第三笔10万元,是7分利息的,还是借条上没有写的,这样每个月利息1万9千元,撑不下去了,前后共3O万,我的朋友叫我后来写了一张前后共借30万的借条,因为我在广州多年,她以为我租住的房子是我的,就叫我'以房子做抵押,我没有办法就在借条上写了还不了钱就以房子做抵押,到现在她告诉我那些钱也是她把她家房产押给别人借的,现在那边人家说她诈骗,能成立吗?然后她来告我诈骗,说我骗她房子是我的,但我沒有房子,就是诈骗,当时写下以房子做抵押是站在路边写的,当时也是情况所逼才写的,因为不写她不走,说实话前后借的30万基本上利息都己经还得差不多够本金了,现在告我诈骗成立吗?我一直都在付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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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成立的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你的情况基本符合,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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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偿还利息差不多够本金和有借条足以证明双方是民间借贷关系,不是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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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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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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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利息差不多够本金和有借条足以证明双方是民间借贷关系,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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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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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