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20.20开车送我公司领导下班,我是从西向东行使,与骑电瓶车由西向东左转弯碰到我车子右侧反光镜导致头部受伤,现在在医院还没有醒,需要让我给垫付医药费,请问律师我现在没有钱不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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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职务期间,可让公司支付。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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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职务期间,可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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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给钱对方会起诉你的,你车辆有没有缴纳保险,如果缴纳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保险则有望解决你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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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暂时不给,或者申请保险公司先垫付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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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当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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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对方先付责任认定之后再分担。而且,如果你是职务行为可要求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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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职务期间可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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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