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东莞长安,昨天在一没有交通警灯的十字路口,骑人力自行车过马路被侧方来的一辆面包车撞了,我轻伤还在治疗,交警给的简易认定书判甲方全责,但故事损害赔偿一拦什么也没写是空的,交警就让我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讲他们只划定责任,不管赔尝有无达成,还讲我签不签字交警都要放肇事车辆,这还是事件的当天,是这样吗?
我在想这个字我签了,交警百分百就了事了,我没有得到任何损害赔尝,肇事方辆拿走了,他要是不理我,后续就被动了,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处理这件事,这个认定书甲方签了,我还没签,请问后续我该怎么处理,给个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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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警提供对方的行驶证,驾驶证和保单,身份证等。事故赔偿不是由交警处理的,你可以拿到前述资料后委托律师处理赔偿事宜,你也可以自行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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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不成起诉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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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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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人长期办案的经验,你现在可以去交警队收集车主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车辆保单,再确定后期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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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