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已结婚,我想给她买套二手房,全款都由我支付,产权登记为女儿一人的名字,这应该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吗?因房款是由部分现金和银行转账支付的,(转账部分有我的账户支出凭条),但卖房方所出具的收款证明是,收到我女儿的买房款,我如何才能证明买房款是我全部支付的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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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建议全部以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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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明确方式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话,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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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明确方式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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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保存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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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支付转账凭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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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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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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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