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水泥厂工作,水泥厂本身是国有,几经转手变成了私人企业,现在隶属于冀东水泥,冀东水泥雇佣我们属于劳务输出,每年签一次合同,已经前后签了大概有三次,在三年时间里,现在是第四次签合同,合同签完大概有两个月后,冀东水泥给我们开了一次会,让我们另谋生路,停发工资,我们现在合同刚签完,就不发工资了,我们现在想让他一次性付清两年工资,并为我们交社保医保直到退休,他属于单方面违约,这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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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所述情况太不具体,需提供劳动合同后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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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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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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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来电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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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