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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单位应聘,单位说25号过来,也没说工作要求,工资1500加提成,中午管饭。来了说去培训,培训了两天,然后工作是在店里学习一天,当小蜜蜂出去拉人,干了几天老板告知试用期是7天。接着安排下乡找客资。10号单位让下乡订单,两天没订单第三天就让休息,第三天就接着努力,第四天来了单位,单位负责人说‘’今天最后一次机会,没有订单就不用来了。‘’结果没有订单。工资该不该给,怎么给呢? (1.培训两天用不用算试用期呢呢? 2.试用期7天用算工资呢,是算1500的平均每天吗? 3.这个没有订单就辞退的理由合理吗? 4.不算在单位辞退我后自己干了两天,之前总共的是17天,刨去培训剩下15天。该给我15天工资对吗? 5.期间员工自掏腰包给顾客打电话,下乡自己花钱买饭吃,路费自己垫,这个又该不该补偿呢?除了这些还该不该有其他的赔偿呢?)

其它综合
2015-05-14 10:26: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