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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底,前夫要还银行贷款,手里没有钱,他就找了个投资放高利贷的,当时我和前夫拿结婚证及买集资房的协议及收据,去办的抵押,并且有我前夫的亲哥担保,利息是六分的,当时就扣了8400的利息,在一个月后我们还了6万,2012年2月份换的正式购房合同。后来因为银行贷款还了,没有再贷出来,所以那八万的利息前夫都安月给他们,后来因为我和老公夫妻感情不和,2012年的六月份离婚了,房子协商给我了,共同经营的店面给他了,那时房子还没办按揭手续,离了婚我以个人的名去银行办的按揭手续,一直是我还房贷,2013年六月,前夫因为经济原因,就外出了,我的房子是2013年12月份交的房,目前我带着孩子在外地打工,房子也没住,放高利贷的会到法院起诉我吗,法院会查封我的房子吗,恳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5-05-13 21:14:5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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