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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是1982年下户,下户后由村(组)承包给我家一块6亩的土地,我家一直耕种管理到今。2010年,要修建通村道路,路经过了这块地,破坏了原来的地貌,但是老人们还记得,承包经营权证上也记载得很清楚。在承包的边上有一快1亩的荒山,因为地势陡峭,无法耕种,荒山从下户到今,也是由我家管理,并且这块荒山也在承包证四至界限内。因为修路,堆积了土方,荒山变平缓了,可以耕种了,我家就在上面栽上杉树,后被本村的一家拔掉,说那块荒山属于他家的山林地,他家的树林离这块荒山有600米的距离,期间都是承包地。后经当地政府部门调解未果,还界定为,这块地为纠纷地,任何人不得擅自耕种,2010年12月到2015年3月这块地处于闲置状态。在2015年4月时,要新修建324国道,要经过这块地,测量队测量过后,他家就主动去开挖这块地。我现在该如何办?

其它综合
2015-05-17 19:3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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