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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的老板和我说:“我这里有个生意是这样的,我店里进酒到一定数量以后,厂家送几箱给我,我想,拿出来卖,不入店里的帐,比市场价低一些,你我都去找客户,卖得的钱我们平分。”然后我就去找客户了卖了两个星期这样,我爱人的老板不见了,进货的酒钱没给,他的店是他其他人合股开的,其他的股东就找上了我和我爱人,因为我爱人是店里的主管,所以酒厂送酒来签收酒的是我爱人,股东说那个老板早就已经不是店里的股东了,说我们私自偷店里的酒去卖,要我们负责,我们之前还不知道那个老板已经不是店里的股东。我想问这件事情如何处理?我们要负什么责任?要坐牢么?如果要坐牢要坐多久?要赔偿多少钱?卖的酒卖了一万九千多。如果有答案请电话联系我,谢谢了。

合同纠纷
2015-05-13 13:44: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第一,签收酒厂的酒钱由店里承担,因为主管只是代理店里的行为;第二,那私自卖出去的酒钱要退回给店里,因为这在法律上讲属于不当得利;第三,通过店里私自卖酒,这涉嫌盗窃罪或职务侵占罪,不过这也要考虑犯罪故意的定性,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你们未知实情,那就不构成犯罪,至于如果定罪要坐多久,这要看案件情节的。
    追问:店里的其他股东不承认收了酒,不承担酒钱,怎么算?卖出的酒钱我只得了六百,我需要交多少?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我们不知请这怎么算?谢谢。
  • 您好,建议报警,由警察查明真相,把不见的那个股东找出了证实你们不知道实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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