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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与另外四个人,五联保一起向农业银行贷款每人五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三年后我和另外三人本息已经偿还给银行。可是有一个人外出打工三年无音讯,无法联系到其本人。现在我们四人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说银行起诉到法院,让我们四人一起承担偿还未能还款的那个人。听说法律法规有条例欠债二年未能还钱,借方如不起诉法院也不书面通知欠方,法院就不能立案,有这种法规吗?

债权债务
2015-05-17 2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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