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一起三年,有一个小孩,当初我们是未婚先孕,然后就带着他和他家人去我家认亲的,我们没有办结婚酒,只是孩子满月的时候办过满月酒,现在我觉得现在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我可以离开吗?还有,我们没领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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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法律上认定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如果感情不合,可以随时分开。不过你们现在有了小孩,应当就小孩的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也可以依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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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管你们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对于婚姻问题,因为没证,所以法院不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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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直接离开,如想争孩子的抚养权可向法院起诉或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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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开,但是要付小孩每个月的生活费,学费,还有病了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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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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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