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9年1月和孩子父亲结婚,期间男方常因小事对我实施家暴,我于2013年4月与他断绝关系,现在他们家把手机号全换了,不让我见孩子,请问律师这该怎么处理,孩子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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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孩子未满2周岁,一般判给母亲,孩子已满10周岁,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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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经济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先听取子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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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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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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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以及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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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主张孩子抚养权,前提是已经离婚了,看你写的情况是不是你们没办理离婚手续 啊,建议您把情况再写详细点,以便给您最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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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