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厂里上班,签合同签的二年的。但是试用期两个月,不要我了。试用期过了两天没通知我。这个有没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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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通知你,你和厂里先沟通,是不是辞退你,在试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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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违约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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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试用期已过企业才通知辞退,企业可能涉嫌构成违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违约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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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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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通知你你怎么知道的不要你了?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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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单位没有任何原因不要你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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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试用期已过企业才通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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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