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一个租房问题,是一个小门市,是一个租房的人转租出来的,我们谈好了31000可以续租到她的合同时间,于是我给了2000订金。然后手写了一个收据,当时觉得就两天时间,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就没在意,结果第二天早上8点多打电话说房东要我给一年房租,(她是交的1月到12月的,现在是5月,我交的钱是7个半月的,现在要让我先交一年),她手写了一个订金单子,上面写的是收到我给的2000订金,如房屋不租订金不退,剩余29000要14号前给,这是先前商议的。如果按房东后面要求,我需要给4万的租金、合同另外开始,我还得付她的转让费几千,。我要求退订金,她不退,。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