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室内装修的,2014年9月1日与一业主签约他家房子的室内装修工程。定为一周后开工 ,总工期为2014-09-07至2014-11-07日装修结束。后因业主觉的我们的合同造价贵,不愿意继续履行装修。(这是现在才知道的,后面才知道是嫌我的贵)一直说装修的事情往后放放,14年年底电话联系说到15年过完年后再开工,现已到五月中旬了,发现其已找另外的装修人做了,我致电他说不愿间找们做可以来单位办理解除合同,他说我们的合同已到期,不算了,请问我能找他的违约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