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敲诈罪? 几年前和当事人祝某共同投入共25万资金炒股,由于股市不利亏掉10万,之后祝某向我借款5万,隔年给予10万,并口头承诺两不相欠。今年祝某以每年投资翻倍盈利为由,向我索要30万元,并扬言找人和发传单方式来我工作环境骚扰我。后带人来我公司以讨钱为目的制造麻烦,无奈之下我们在警察的建议下签署了协议:内容包括分三次再给祝某共10万元,双方无涉。并在今年1月已给予3万元。(之前和祝某共事) 今年5月,由于之前公司在她未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她的身份证登记电话,现她要求公司给予她赔偿以1月1200元为基础,共7个月,共8400元,后因向公司讨钱未遂,转向我,并警告我5月9号未到款她账户,5月10号便是欠款840000元。现时常电话、短信进行骚扰,表示会带人过来。我想求助律师,是否构成敲诈罪和侵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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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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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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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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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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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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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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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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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