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租了一个摊位,由于没时间经营,跟老板商量,老板同意转让,然后我把摊位成功转让,同时我给下家写了一个收据,包括价格还有要求,不准下家再次转让,下家同意,单据在下家手里,我这边就没有任何其他的合同或者单据了,然后下家经营一个月后,不做了想出租,房东嫌麻烦不同意,沟通无果,现在赖着我,威胁我跟我家人,还找社会人生围堵我,叫我直接给钱,不商量,还发威胁短信,我这边有一条别人的短信,不然就到我家找我麻烦,第一,这个事情是否跟我还有关系?第二,别人是那种地痞无赖,他那样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第三他说转租与转让有区别?这个对不对?单据上面写明不准再转让,另外,他那样已经影响喔正常上班几天了!是否可以订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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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寻衅滋事,可向公安报警
追问:李律师你好,我去公安局问过了,警察建议:他们再到你店子去或者家里,直接打110,因为我不知道他们的基本信息,对方是那种小混混类型的无赖不讲道理,我担心后期别人报复,警察处理是否会对他们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明天别人就要找我要钱,您那边的位置在哪里?是否方便,如果方便我可以等会当面过去跟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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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