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孩子在一起玩发生口角,随后拿到刺向那个同学,其余两个同学把受伤的同学送往医院后报警,现受伤的同学任在抢救中,那凶器的那个同学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他已15岁了,急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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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如果受伤的同学重伤或者死亡,这个15岁的孩子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由于是未成年人,一般会从轻处罚。
解答:这么重要的事情,建议当面咨询为宜。
追问:受伤的是我弟,公安当天做完笔录就把人放了,我弟还昏迷不醒了。他们家长也没有意出钱给我弟看病。我们该怎么办。公安说不满十八周岁没义务抓人家。我们现在给怎么办?
解答:申请伤情鉴定,达到重伤就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待伤情鉴定出来才可确定是否犯罪,现在不抓人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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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如果受伤的同学重伤或者死亡,这个15岁的孩子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由于是未成年人,一般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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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构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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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