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两个女儿,1992年因病去世,他去世后我一家人仍住在父亲单位分配给他的房中。姐姐也经常来家里玩。2000年,父亲单位开始进行房改,给我下达了搬迁通知书,让我们空出房子。因为我们家没有人在老父亲单位工作,我和姐姐各自在本单位都已参加了房改,无权购买。在我准备搬家的时候,在父亲的遗物中找到他的一个工作证件,上面抚养人一栏写有我大女儿一个人的名字(我和姐姐的孩子相继都陪过老父亲,我大女儿在老人身边生活、读书的时间最长)。证件拿到单位,得到了单位认可,最后以我大女儿的工龄买下了老父亲的这套曾住房。房产证上只有我大女儿一人的名字。买房的前因后果姐姐一直清楚还陪同我们一同去办理。事隔多年了,现在姐姐质疑这套房她也有一半房产权,我女儿在老人去世八年后买下的这套房子能够算老人的遗产吗?我应该分给姐姐一半房产吗?我该如何处理,请给予指导,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