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有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后来男方做了工头,有了外遇和他人同居多年,是否结婚不详;女方多次哭诉无果,导致精神失常,渐生癫痫发作。男方此时将它抛弃在外二十多年,致使女人流浪乞讨,山穴为家受尽凌辱。生病一人在山崖睡了7天7夜,奄奄一息,被好心村民余某救起回家调养。将此女调养好后,余某收为义女抚养一年多。由于余某老夫妻也80多岁了无力继续抚养,介绍给本村伤偶村民刘某为妻,生活数月。由于此女属于癫痫法律上不支持她与愿配离婚,但是愿配又抛弃她多年不管不顾,无依无靠。女人没有离婚法律上她和刘某也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当地派出所出面干预,将她送给前夫,前夫发怒再次赶她出门,派出所又将他送还给抚养她的义父余某家。余某家庭负担严重,实在无力抚养,又送还给刘某代为照料。此时更加惹恼了她的丈夫王某,扬言要将刘某和妻子告上法院。作为被告,刘某和女方要如何应诉?是要等男方再反诉,还是直接起诉他抛弃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