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务侵占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怎么判?(时间:2014年7月)
各大律师朋友们您们好:请问我1个朋友在深圳职务侵占行为数额在1万元(价格鉴定也是1万元整),(声明:我朋友1、不是有预谋,2、公司的惯例,3、事出有因)我朋友在一家中介公司上班公司无理解雇后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为此控告其在职收受百度公司礼品1万元。因此去公安机关自首后被关押1月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被取保候审出来。
问题1:深圳职务侵占数额较大是多少?(请问是5000? 1、请问是1万? 2、请问是2万?)
问题2:数额没有达到较大会怎么处罚?(1、有自首,2、有积极退赃,3、有谅解书、和解协议、撤案申请书、收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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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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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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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立案标准为一万元。如果取得受害单位谅解,只侵占一万元的,可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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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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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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