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公司上班3年10个月,公司分上下游产品,上游产品业务都在苏州吴江,下游都在上海青浦(下周青浦这边又要搬迁到徐泾)我是属于公司上游上海分公司的,现在公司要求我们上游同事都搬去吴江上班,统一管理,由于家庭原因,路途遥远,个人没办法过去,已经明确跟公司表明,所以吴江公司那边又找了新人来接替我的职位,我也把新人带好了,现在公司还不给回复,到底赔偿我多少?昨天主动找人事经理。他说老板打算把我规划到下游公司,说到下游公司的话,如果我不去,一点补偿都没有。处于人道主义,看我在公司上了四年班,估计只给我 赔偿一个月,我要求的是N 1个月,而且之前跟我一起做上游产品的姑娘,是青浦的,也没去苏州,合同正好三年到期,所以公司主动跟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赔偿N 1个月工资,她的事情也让我做着。下周五之前,下游公司这边就要搬走了,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如果我一起跟去的话,那不是同意公司的决定?如果我不去,旷工三天公司又可以自动解除合同?所以好焦急。请问法律上,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N 1的补偿?如果可以,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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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违法解除,你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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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违法解除,你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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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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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