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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车事故。我全责。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在2015.3.4.大概修了20天左右。修车费用3万多。车修好后对方要求去取车。赔偿8000千精神损失费,责任方还为拿到交警开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达成一致。期间已付对方4000作为租车费用。 在5月4号拿事故责任认定书。车取出来后对方要求在赔偿租车费用6000元。,请问下?这个赔偿因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5-05-09 12: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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