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别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到公证处开委托书需要些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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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过户需要的证件、合同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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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公证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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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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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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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书的办事程序是:
1、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或在线办理。
4、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委托公证的申请条件有:
1、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
2、委托书中不得含有委托设立遗嘱、赠与等依法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内容。
委托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中国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来往内地或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提供护照)。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3、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
4、委托书文本:委托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委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受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委托内容,如涉及房产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但涉及的房屋尚未确定的除外);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及签署日期。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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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与合同的效力无关。 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能生效。这种情况下,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合同才是无效的。 只要双方签字,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未经公证的委托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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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才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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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