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昨天我接到一个警察的电话,对方报了自己的警号和姓名,告知我4月30日一个酒吧门口发生了一场打架斗殴事件,据受害说我的车出现在现场且滋事者是开着与我拍照和品牌相同的车离开的,但是不能确定颜色,当时现场也没有任何照片以及摄像证据能够说明我的车在现场。可是当天我根本没有驾车去过那个地方。现在警察要求我去派出所协助办案,毕竟是打架斗殴事件,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害怕受伤者找不到滋事者讹诈住我,我是否可以拒绝协助办案?因为我是车主我今年50岁还是女性,警察又说如果找不到当事人,受伤者的所有费用将有我承担,法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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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是要有证据证明是你实施了侵害,你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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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安机关如果是拿你当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即传唤证)。其明显没有向你出具传唤证,这你是可以拒绝的。如果找不到犯罪证据证明该犯罪行为,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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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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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面谈详情,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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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助办案,但警察说找不到当事人,费用由你承担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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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可以电话联系,说下具体情况。若是你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是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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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说法不对,不能仅依据受害者的说法就让你承担责任。这个电话也有可能是诈骗电话,小心处理。如果是真的,你也要准备好自己当天并未在现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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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