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我们旅游团,跟随珠海“地接”的导游在珠海的经济自贸区岚诺珠宝,我们所购珠宝被商家欺骗。返回途中下飞机后跟商家协商要求退货退款,给珠海12315打电话始终占用,与旅行社沟通,旅行社说:“商家说在鉴定是否是该店出售的商品才可在3-6月期间按总价值8%-10%收取费用,还有部分不给退(原因是该商品在购买时赠送了一个佛像挂坠)。我们与该珠宝店所谓的负责人电话联系,说在六月份在我们当地要即将开的分店进行退货,我们认为这是在推辞搪塞,没有给退的意思。请问我们该如何来维权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