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步行上班路上被迎面而来的电动车撞上,自己受伤已经休息了大半个月了,自己出的医药费检查公司又不给报工伤。我按他们要求自己请的假,但现在我的膝盖伤还没好,对方好像比我伤的还严重还在住院。当时有报警,但去交警那问过几次都没给结果,还交代我说如果对方不肯赔偿的话可能要打官司,到时他们会给我资料,请问下到时责任该如何划分。打官司的话我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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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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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作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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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认定可以自己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工伤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在根据具体情况向单位申请赔偿;也可以追究电动车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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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是需要根据事故的现场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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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因你交代的事故细节有限无法判断,请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为定,责任认定你方无责或次要责任的,官司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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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