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情况介绍
1、A公司是2000年地方国营单位改制成立的;
2、B公司是2002年成立的公司,是由A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主要投资人组成;
3、C公司是2013年由B公司注册成立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只有B公司;
4、D公司是2012年C公司与其它公司成立的公司;
5、E、F、G公司是2012年先后由A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主要投资人组成。
我是1984年入职一地方国营单位,2000年单位改制成立A公司,2007年A公司任命我为A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A公司、B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地点是B公司,工资及社保均是A公司发放,2013年C公司发文成立集团公司,任命我为集团安全负责人,负责A公司、B公司及E、F、G公司安全。2013年B公司出现安全事故死亡一人,C公司处理事故罚款年薪的70%;2014年B又出现一起死亡安全事故,死亡一人,C公司于事故后110多天,即2015年3月处理事故时,对我罚款年薪的40%,并免我职,这两起事故上级政府部门调查事故时,都没有我的责任,我对事故及免我职不服,于今年2月份向C公司书面要求公正处理,至今C公司没有答复,并于3月份下调令让我到D公司(外地)工作,我拒绝了,经查询,工商局,上述公司均是单独注册,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