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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我在同一企业单位工作超过20年工龄,于2014年5月足龄退休,企业末及时安排我休1至4月带薪年假五天。因工作需要企业与我签了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的一年期返聘劳动协议,协议期内仍沒有安排我补休2014年1至4月的年假,现我与企业因协议期满仍未补休年假,企业应该怎样作出补偿。合同终止后员工未休在职年假,单位如何补偿算

其它综合
2015-05-05 18:28: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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