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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2006年买了别人农村一套房子,当是只是双方约定多少钱,手写了一纸合同,见证人是当时村委书记。合同约定房屋以房产证为准,耕地汉土地使用证为准,山林以山林证为准。就在2014年年尾,卖方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私自开挖栽上了果树。请问,如果上法院,合同可否有法律效果?

债权债务
2015-05-04 21:26: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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