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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前天在马路上骑摩托车,当时是早上六点。我因为走左边道,正在行驶,我右边的一辆小货车转弯把我装啦。当是人一下撞飞挺远。腿和胳膊都受了伤,衣服裤子都坏啦。交警队处理我们主要责任,因为我骑得是单位防火车,没有牌照,没戴安全帽。那家的倒车镜撞坏啦。走保险程序。我想问一下,我们自己花钱去医院拍片钱还有衣服的损失他方应不应该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5-05-05 08:37: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对方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 对方也要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但对方的强险赔偿就不用分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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