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老家门前修路,我们将门前的干柴放置在了路对面邻居家屋后的避水台上,结果邻居家女主人不同意让我们挪走,家人正在挪的过程中,对方一直辱骂,我家人并未理睬,结果对方看我家人挪动较慢(家人之前右腿受伤缝合数十针刚愈合)将我家人摔倒在地,导致家人受伤。
核磁结果示:
1、 右膝股骨外侧踝、胫骨内侧平台异常信号,提示骨挫伤。
2、 右膝关节前交叉韧带部分撕裂伤,外侧副交叉韧带上段损伤2级。
3、 右膝关节积液,滑膜增厚
4、 右膝内外侧副韧带损伤I度
5、 右膝前下方软组织异常信号,提示水肿。
我查阅网上资料显示,轻伤可鉴定为一级,二级,三级,轻微伤一级与轻微伤二级
请问:我们走法医鉴定可以鉴定为轻伤几级,对方是否构成刑事责任。如果索赔我们向对方索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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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报警,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需要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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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构成轻伤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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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需要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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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需要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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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