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欠我朋友钱做生意是败了答应3年还清,当时朋友不信我哥,我就开玩笑说他不还我来还,结果他人跑了,朋友问我要钱,我又没写欠条,这欠我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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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陈述,您当时对您朋友所说的“他不还我来还”,这属于一种保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不能以口头形式,所以您的这种口头保证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您没有约束力,所以您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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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书面凭据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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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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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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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并非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你哥的个人合法债务仅及于其本人,即使你作为其弟,也不需要为其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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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你还钱,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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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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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南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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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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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