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伱好,我女朋友1997年6月18日的,我是1995年10月7日,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3月7日我到我女朋友生活的地方,3月14情人节那天上午,她出门与我约会被她父亲跟踪,之后她父亲给他姑父打电话,他姑父过来打了我一顿,之后报了警说我拐骗为成年少女,警察来了没抓我,之后经协商让我离开海宁市,我当天就从海宁离开来到了义乌,当时我女朋友下定决心跟我一起离开,却被她父亲将衣服扯破被强势带了回去软禁了起来,之后我们好久没多没能联系上,到了4月28号上午我女朋友联系我说她跑出来了,身上没钱叫我去接她,于是我去接了她来到了我这里,4月30号下午我接到海宁市许村派出所的电话,她们问我,我女朋友有没有来我这里,我说没有就给挂了,之后他们发了个信息给我说,他家里人报的失踪,我们只要确定小姑娘的安全,如果在伱哪里,请不要隐瞒,叫她联系一下她父母,我们不会把伱们的地址告诉她父母,之后我女朋友联系她父亲,无法沟通,然后5月1号下午,我女朋友打了许村派出所的电话说明了她在我这里,很安全请不要把我们的地址告诉我父母,他们答应了,可是2号,我女朋友她父母就找到我们了,手里有我们准确的地址,之后他父亲又在义乌报了警说我拐骗,公安局来人以强奸为成年少女将我抓进公安局,于是我女朋友以死威胁要其父母到公安局走一趟,在警方的压迫下我被逼与我女朋友分手,最后没有定我的罪,当我被放出的时候外面只剩下我女友一双鞋,我知道她是被强行带回去的,这次不知道会关多久可能还会被打,我女朋友与我在义乌公安局独处的时候跟我说如果她被强势带回去叫我出去以后救她,我知道我救不了她,她为成年法律也救不了她,一切多是因为海宁派出所泄露了我们的地址才会变成这样,我想他们应该没有权利泄露我的地址,要抓我也应该是他们来抓,多说法律是无情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去海宁派出所自杀,我家里人要已什么样的方式起诉他们,

婚姻家庭
2015-05-04 13:11:23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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