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2015年3月份在58同城上看到有人房屋转租,因为急用租房,对方也给我老公看了他跟房主的合同,合同租期是到2015年11月27日的,房主也知道他转租的事情,但是没有出门,所以,我们就跟他签订了一张半年的租房合同(到2015年9月7日)。但是,等到4月1日,那个人又要求我们房子租到11月27日,于是再次签订租房合同,一共交给他房租9500元整,其中一千元押金。我们于4月19日联系到了房主,知道了上当受骗了,他们的合同是到4月22日的。于是去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说这个我们要先进行协商,他们才能介入。于是,通过房主和我们都打电话,于4月21日,他过来给我们写了一张七千元的借条,说明是4月底还清。4月29日,我们打电话给他要钱,他说五月一日给我们打过来。但是5月1日,他发短信说他钱没有拿到,又说哪怕每个月还我们一千元,有多了就给我们,但是我们跟他如果不是因为租房,都是陌生人。现在他自己说最晚5日还给我们,如果他5日还不还,我们是应该先去报警呢?还是直接去法院告他??他的行为是不是属于诈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