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人塔城人,欲在乌鲁木齐买车,找好朋友陪我买车,当时朋友女友怀孕,没钱做人流,朋友承诺给他借钱,他陪我去买车,我给了他4千元现金,买车后两人商量在乌市合租房租,租半年,当时两人商量好房租一人一半,在租房期间本人回到塔城,朋友在乌市组好房子后给我打电话说房子租了,月租1千5/月,租了半年,又问我要了2千元,我又通过银行给他女朋友账户打了2千,等我到乌市后,看租房合同是1千2/月,租期是3个月,事后我问他还钱,他赖账说陪我买车期间需要给他付费,还有房子他1千2租的,给我算月租1千5/月,我多次给他打电话还钱都以各种理由拒接,我有和他的电话录音他承认还我4千元,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他敲诈和诈骗罪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