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和一朋友抢劫未遂,当时那朋友被抓住判了一年,请问我现在是通缉犯吗?有没有办法判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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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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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到公安机关自首,可以争取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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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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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争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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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缉,只有问公安局才知道。建议去自首,并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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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投案自首是最好的办法,可以请家人及律师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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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