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土地三十年不变后,我与村签订了承包合同,我组与2003年,我组以我的岳父去逝为由将他的那份土地拿出。说小组的土政策,增人增地,以后谁减人都拿。可是我与2013年增加人口,于是我找到小组要地,可是减人口的不拿,当时他家增人口,我拿的那份地小组给他补上了。对方不拿,我的土地得不到,于是我上访,经过上访得知我已被侵权,接访领导告诉我去土地仲裁庭仲裁。于是我与2014年8月份申请到平泉县农村土地仲裁庭申请仲裁。仲裁庭与2014年8月28日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将我的土地返还。对方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以不是法院受理范围,驳回对方的起诉,我的律师告诉我,仲裁生效。可是过了我的上诉期,律师告诉我有变动,说办案的法官说我的仲裁不生效。我找到法院,办案的法官可是他们又找不到法律依据,又说他们也不知道,仲裁生效与否。我咨询的是我的仲裁生效吗?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合同纠纷
2015-05-02 14:03: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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